首页 > 浙江律师 > 我想了解一下,冒名顶替侵犯什么权利?

我想了解一下,冒名顶替侵犯什么权利?

admin 浙江律师 2024年03月25日
侵犯姓名权主要有这些表现方式:
1、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3、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等。
一般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侵犯的是本人的姓名权。对越过考试,更直接、更严重的冒名顶替上大学,法律并无相应罪名。但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表面上是窃取了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在法律层面上,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侵犯的是本人的姓名权。对越过考试,更直接、更严重的冒名顶替上大学,法律并无相应罪名。但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表面上是窃取了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在法律层面上,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榆林律师 商丘律师 杭州市律师 三门律师 毕节律师 东莞律师 北京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网 乌兰察布律师 芜湖律师 深圳律师 阳江律师 桂林律师 咸阳律师 甘南律师 绍兴律师 泉州律师 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吉安律师 合肥肥东县律师 南京江宁区律师 慈溪市律师 沈阳铁西区律师 雄安新区律师 庐江县律师 漳州律师 沈阳律师 南京律师 宁波律师 珠海律师